我得了一種,
只要一出門就想花錢的病,
太可怕!!!!
幫新歡買了新的滑鼠和滑鼠墊,還有新的包和隨身碟,
美中不足的是,跟賣隨身碟的店員吵架,
本來買回來就覺得怎麼沒比較便宜,跟在網路上的價錢一樣
那我還不如不用跑這趟,
然後買回來發現太大,塞了滑鼠之後旁邊的USB就無法容納新的隨身碟,
隔天馬上拿去換,同一個店員竟然跟我說拆封了就無法退換,
屁咧!現在購物都有七天鑑賞期,更何況我連USB孔都沒,
還說是我的問題,我買了不符合需求的商品不能要求做更換嗎?
你當我是傻子嗎?!看我好欺負也不是這樣的吧!
老娘賣免稅品和網購的時候各種奇奇怪怪的退貨理由都見識過了,
你以為你比較凶我就怕你喔!!
惹一個已經快被太陽曬死又還沒吃午餐的女子是一件很不明智的事情;
於是我便很認真地跟他理論起來,後來坐在裡面的胖子走過來說,
這應該可以請廠商做整新,不能退錢但是可以換別的商品,
那之前是在跟我爭論什麼........
反正隨便啦,換到就好了。
氣勢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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